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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女孩和陌生人玩剧本杀喝到昏迷醒来后第一件事:逐个道歉
来源:火狐体育全站app 发布时间:2025-04-22 04:27:53
“剧本杀”最早起源于英国,一开始它的名字叫“谋杀之谜”,是许多爱好侦探推理的玩家,聚在一起,围绕一个剧本进行讨论,最后一步步检索出真相。后来慢慢演变出多种玩法,现在更是因为某些综艺娱乐节目,从小众变成一种大众娱乐消遣方式。
在有限的游戏时间里,玩家也可以扮演“侠之大者”,也可以化身“缉凶神探”,跟随剧情辗转于不一样的角色之间的“爱恨情仇”,因此颇受年轻人青睐。但是新兴的行业,各项管理还不规范,总是容易闹出一些问题,比如某市的剧本杀推理馆,就差点玩出了人命。
这个差点闹出人命的剧本叫做《酒大奇迹》,听名字就知道是和酒有关的,整个推理的节奏都是靠喝酒来触发的,因为众口难调,店家特意提醒玩家也可以自备酒水。
小董是一个20岁的宁波姑娘,也是一个剧本杀老玩家了,有时一周能玩三四次。她酒量善可,平时在家喝一瓶韩国烧酒没问题,怕席上不够尽心,她就带了3瓶韩国烧酒。
由于游戏过程十分欢乐,小董就在大家的起哄下,一杯接一杯地喝了起来,没过多久,三瓶烧酒就只剩下半瓶了,远远超出了小董平时的饮酒量,而烧酒的后劲大,小董的胃里就开始辣了,她中途去了两次厕所催吐,走路都走不稳了,但行为在兴头上,没有一点人关注她的异常。
知道她突然倒下,昏迷不醒,玩家们才意识到情况不对,在犹豫了一番后报警了,店家这才通知小董的家属过来接人。小董的父母心急如焚地将女儿送到医院后,经过抢救治疗,小董才脱离了生命危险。
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小董从病床上醒来后,第一件事不是询问自己的情况,而是在挂着点滴的情况下,给当天一起玩的玩家和店主道歉,因为她感觉自己错估了自己的酒量,破坏了别的玩家的心情,也耽误了剧本的进展。
不过小董的知书达理并没有迎来父母的理解,小董的父母认为,她和别的玩家道歉也就罢了,和店主道歉完全没必要,为什么这么说呢?
据小董的母亲说,店家对她昏迷一事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,她认为虽然酒是小董自己要喝的,但客人面临生命危险,至少要叫一下救护车送医。可店家还在自顾自地进行游戏,直到得知有人报警后,才处理这样的一个问题,而且自小董住院后,没打过一声招呼,没人出面表示歉意。
由此显而易见小董的教养还是可以的,懂得换位思考,反观剧本杀馆的老板和店员,对比之下就显得冷漠无情了,不管他们是出于怕惹麻烦还是其他原因,将一条人命置之不顾的行为,就足以让人对其口诛笔伐了。
痊愈后,小董想到剧本杀馆的事就直觉膈应,如果不是有玩家良心发现,她可能就葬身在那儿了,因此想要找剧本杀馆的老板要一个说法,同时希望对方承担一部分急救的费用。这个要求倒也不过分,为什么这么说呢?
小董作为一个成年人,对自己的酒量应该有清晰的认知,喝到昏迷她自己要占主要责任,但是在游戏的过程中,DM(主持)应该把握好尺度,及时进行劝阻,提醒玩家不宜过量饮酒,而不是为了游戏气氛任由玩家们一味起哄。
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对应的补充责任
在小董陷入晕厥状态时,店家应第一时间引起注意,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,这才是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,但是店里无一人有此安全意识,若不是玩家报警,警察及时叫来救护车,小董的后果难以想象。
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店家,存在过错,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,原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:“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: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虽然小董自己要占主要责任,但剧本杀馆也有次要责任,所以小董要求对方赔偿一部分急救费用是合理合法的诉求,但剧本杀馆老板一开始并不愿意赔偿,只说可以让小董免费多玩几次。
经此一事后,小董恐怕对这个只顾营业,不管人死活的商家已经有阴影了,哪还敢再去第二次,因此不同意老板的赔偿方案,双方争执不下,小董只有找记者过来调解,如果商家拒不赔偿,小董其实是可以将其告到法院,采取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而这个事件也再次提醒那些剧本杀发行商,在一些涉及饮酒或危险操作的剧本上,应该加上提醒标语,如“饮酒适量,请勿过度”等,而剧本杀馆的老板和员工也应加强安全意识,和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,才能进一步保障顾客和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。

